【主要业务数据统计情况】
一、刑检部门工作
1-12月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185件285人,提前介入31件。审结各类审查逮捕案件184件284人。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20件178人,不批准逮捕64件106人。目前期末未结2件2人。
1-12月共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713件950人。提前介入305件。退查24件58人,重报21件54人;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42件。经审查,改变管辖4件4人,移送单位自行撤回5件5人,审结各类刑事犯罪705件938人,其中起诉553件756人,不起诉147件176人,附条件不起诉5件6人。目前期末未结5件7人。
1-12月公诉审结942人,公诉案件审结率98.64%,(从高到低)居全市第一,去年同期为96.56%。(业务评价指标19)
1-12月诉前逮捕207人,共起诉756人,审前羁押率为27.38%,(从低到高)居全市第九,去年同期为28.12%。
二、诉讼监督工作
1-12月我院监督立案数10,全市排名第五;监督撤案数61,全市排名第一;纠正漏捕、漏诉数29,全市排名第四;纠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活动监督数55,全市第五(目前审判纠违提出数已高于侦查纠违10%)。
三、未检、刑执工作
1.1-12月我院附条件不起诉共6人,附条件不起诉率为75%,全市排名第二。
2.1-12月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133人次,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率1340%,全市排名第五;对未成年被害人救助341人次,未成年被害人救助率1024.24%,全市第一。
3.1-12月,我院未成年人案件审结2件,均为不起诉,未成年人不诉率100%,在全市排名第一。
4.1-12月,我院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排除非法证据案件人数为7。
6.1-12月,我院刑事执行监督纠正不当行为书面建议采纳数174件,在全市排名第三。
四、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1. 1-12月民事公益诉讼提起数共9件,全市排名第五;全市目前均无行政公益诉讼提起数;公益诉讼诉前整改数66件,全市第九,排名降低三名,排名七、八的园区和太仓分别为69件和67件。
2. 行政生效裁判结果提请市院抗诉数、再审检察建议采纳数为0,目前全市仅吴江采纳1件;行政审判、执行违法检察建议采纳13件,与姑苏并列第六,第五名常熟14件。
3.民事再审检察建议采纳数为1,全市第十;民事审判违法检察建议法院采纳5件,全市第十;民事执行违法检察建议法院采纳23件,全市第七;民事支持起诉48件,全市第五;民事生效裁判结果提请抗诉市院采纳1件,全市第三。
4. 12月我院化解行政争议数0件,1-12月我院化解行政争议数共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