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负责办理市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部门负责人:蒋兰琴
部门人员:杜志辉、司现静、姚金弟、徐忠义、陈洁
联系电话:0512-36698071
部门职责:负责办理市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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