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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案数据】2018年第三季度
        2018-10-12 13:30:00  来源: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

          虎丘区检察机关二○一八年三季度

          业务综合分析报告

          审查逮捕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三季度,我院侦监部门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18件186人,均为普通刑事案件。审结122件196人,其中批准或决定逮捕86件125人,逮捕率为63.78%;不捕36件71人,不捕率为36.22%。期末未结5件6人。提前介入案件5件。

          二、三季度案件特点

          (一)案件受理数态势。三季度受理案件数同比上升26.88%,环比上升4.42%。

          (二)案发态势。受理罪名前四位是盗窃罪28件,同比上升12.00%;故意伤害罪11件,同比上升10.00%;诈骗罪13件,同比上升550.00%和强奸罪6件,同比上升100.00%。严厉打击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20人,同比上升53.85%;两抢一盗犯罪35人,同比上升25.00%;毒品犯罪1人,同比下降75.00%。维护群众利益,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1人,同比持平。

          (三)不捕率。三季度不捕率为36.22%。不捕的71人中,其中证据不足43人;无社会危险性28人。

          (四)捕后轻刑情况。捕后生效判决71人,其中拘役9人。捕后轻刑共9人;捕后轻刑率12.68%,同比下降2.42个百分点。

          审查起诉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三季度,我院公诉部门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12件342人,其中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普通刑事案件210件340人。审结181件253人,其中提起公诉167件236人;不起诉14件17人。期末未结188件366人。一审出庭172件,其中适用普通程序41件;简易程序131件,占比76.16%。本季度受理强制医疗申请案件1件1人。

          二、三季度案件特点

          (一)一审公诉案件受理数。案件受理数同比下降24.01%和下降16.18%,环比下降5.78%和下降2.01%。

          (二)案发态势。审公诉案件受理类型,危害公共安全类50件,占比23.58%;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35件,占比16.51%;侵犯财产类79件,占比37.2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30件,占比14.15%。从具体罪名来看,前三位是盗窃罪50件,同比下降41.86%;危险驾驶罪38件,同比下降44.12%,和故意伤害罪20件,同比下降13.04%。严厉打击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起诉严重暴力犯罪13件16人,同比上升8.33%和上升33.33%;两抢一盗犯罪57件66人,同比下降30.49%和下降27.47%;毒品犯罪7件7人,同比下降58.82%和下降61.11%。维护群众利益,起诉危害药品安全犯罪1件5人。

          (三)诉前羁押情况。受理时未采取强制措施9人,被取保候审169人;被监视居住4人;刑事拘留17人;逮捕142人。诉前羁押率为46.49%。

          (四)不起诉情况。三季度我院共决定不起诉17人,同比减少51.43%,环比减少64.58%,不起诉率为6.72%。均为犯罪情节轻微案件。另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12人。

          (五)未成年人犯罪情况。一审受理未成年23人,同比增加109.09%,环比增加228.57%,占一审受理人数的6.73%。审结14人,其中起诉13人;不起诉1人。未成年人判决生效4人。

          (七)判决生效情况。判决生效144件215人。

          三、其他情况分析

          1.公安机关撤回案件。公安机关撤回审查起诉案件3件5人,同比减少40.00%和减少16.67%,是受理数的1.42%和1.46%。

          2.退查情况。一次退回补充侦查41件,占受理数的19.34%,同比下降1.45个百分点;二次退回补充侦查9件,占比4.25%,同比上升1.38个百分点。

          诉讼监督工作情况

          公诉部门纠正遗漏起诉同案犯1人。

          民事行政工作情况

          本季度受理19件督促履职案,分别为:

          督促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职责监督案

          督促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职责监督案(二)

          督促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职责监督案(三)

          督促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职责监督案(四)

          督促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职责监督案(五)

          督促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职责监督案(六)

          督促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职责监督案(七)

          督促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职责监督案(八)

          督促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职责监督案(九)

          督促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职责监督案

          督促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职责监督案(二)

          督促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职责监督案(三)

          督促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职责监督案

          督促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职责监督案

          督促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职责监督案

          督促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职责监督案

          督促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职责监督案

          (以上17件已发检察建议,其中相城、园区未回复,其余都采纳回复)

          (以下2件只受理,未发检察建议)

          督促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职责监督案(十)

          督促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职责监督案(十一)

          本季度受理改进工作案1件,为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改进工作案,发出检察建议1份,收到采纳回复1份。收到督促苏州高新区城市维护管理处改进工作案,采纳回复1份。收到督促苏州新区路灯管理所有限公司履行职责监督案,采纳回复1份。收到督促苏州高新区浒通市政服务有限公司履行职责监督案,采纳回复1份。督促镇湖街道办事处履行职责案,终结审查。

          本季度办结执行监督案2件,为苏州市盛达工贸有限公司不服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2017)苏0505执1899号执行监督申请案,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苏州英得康企业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不服虎丘区人民法院(2013)虎执字第0689号执行监督申请案,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

          本季度受理生效裁判监督案1件,为缪凤珍不服虎丘区人民法院(2017)苏0505民初2593号民事判决案。

          本季度陈孟冉不服与袁志杆、上海金日冷却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申请监督案,收到法院民事决定书1份。

          本季度我院与市院联审案件,名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不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苏05民终9584号民事判决监督申请案,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

          本季度我院关于苏州三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倾倒污水问题,向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出建议书1份,并收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回复报告,我院与区城管局协作,依法有效地处理了该污水倾倒问题。

          本季度我院行政检察处检察官至区公安消防大队,对全面试行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进行宣传授课。

          本季度我院行政检察处检察官至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针对行政执法进行授课。

          本月我院行政检察处检察官至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定及依法行政方面进行宣传授课。

          本月我院行政检察处应区城管局邀请,对所属各执法大队负责人进行关于依法履职的专题讲座授课,并针对城管部门近期办理的3件典型案例作了法律分析。

          本季度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吴新明对我院报送的《检察情况反映》2018年第7期《不法分子“吸血”地方补充医保统筹基金“刷药”黑色利益链需利剑斩断》作出批示。

          本季度我院民行作《公共自行车遇“盗损”现实困境助力绿色出行仍需改进良方》调研报告。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2018年第三季度,虎丘控申科共受理来信13件,来访19件,网络0件,共计32件。其中控告2件,民事申诉5件。办理检调对接2件,调解金额13万余元。办理刑事申诉1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3件。纳入风险评估预警处置平台、成功防范和化解风险因素的案件6件。

          群众总体信访量略有下降,整体呈平稳趋势。来信来访中,民事申诉类的信访比例有所增加,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及办案过程中处理决定不服的信访量比例有所增加,这与12309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挂牌,扩大宣传有了明显成效,故此类申请监督信访量有了明显提升。控申科也及时按规定对来信来访进行处理。

          由于反贪反渎部门划归到监察委后,举报类信访量下降。在举报工作实践中,实名举报非常少,多数举报人出于种种顾虑采取了匿名举报的方式。有些匿名举报反映问题过于笼统,有的是间接了解的情况,有的还带有一些主观臆测的成分,还有部分举报人为了使举报问题得到重视,夸大举报事实,线索质量不高。

          刑事申诉案件主要为对法院生效刑事裁定判决不服。

          编辑:施赛燕